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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西路10号政务大楼(三)91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4512541

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fzhggwyh/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实施地方定价目录及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垫江网络终端和所属网络终端的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五)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融合共享。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及互联互通,协调解决大数据应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级特色应用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平台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牵头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垫江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垫江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垫江县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三)投资科

(四)经济社会事业科

(五)项目监督科

(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七)行政许可服务科

(八)改革科

(九)能源科

(十)价格管理科(价格认定科)

(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十二)国防动员科

(十三)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