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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664/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

联系方式

电话:023-74512541;传真:023-74526176

办公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西路10号政务大楼(三)916办公室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领导及分工

刘成富  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县发展改革委全面工作。为委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陈伟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党建群团、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资产财务、机关后勤、公务运转、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稳定,收费管理、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认定,能源规划管理、长输油气发展规划监管和安全保护,粮食流通、粮油储备、粮食监测调控、军粮供应、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科)、粮油科、能源科、价格认证中心。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工作。

王印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投资监测调控、建设资金平衡、重大项目储备、重大产业基地与生产力布局,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工业经济、生态环境、高新技术、行政许可服务,投融资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国外贷款、债券发行、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全县重点项目统筹调度、评估督导,统筹城乡改革、创新创业、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区域合作,督查督办、目标考核、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投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项目监督科、改革科、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工作。

陈国庆  党委委员、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主持县节能监察中心工作。协助陈伟同志分管价格管理、价格认定、能源规划发展管理、节能监管、长输油气管道监管安全工作。协助分管价格管理科(价格认定)、能源科、价格认证中心。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三)投资科

(四)经济社会事业科

(五)项目监督科

(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七)行政许可服务科

(八)改革科

(九)能源科

(十)价格管理科(价格认定科)

(十一)粮油管理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垫江县推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中心)

县价格认证中心

县节能监察中心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实施地方定价目录及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垫江网络终端和所属网络终端的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垫江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垫江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垫江县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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