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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664/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实施地方定价目录及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办理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事项。对县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垫江网络终端和所属网络终端的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5、承担垫江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垫江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垫江县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

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共设十一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投资科、经济社会事业科、项目监督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改革科、能源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定科)、粮油管理科。同时下设4个委管机构(参公事业单位垫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股级事业单位垫江县经济信息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垫江县节能监察中心和垫江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27.06万元,支出总计3,227.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5.42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4.78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减少1464.8万元,粮油储备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9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1人、调出1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5.9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0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64.47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4.78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减少1464.8万元,粮油储备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0.95万元,占23.6%;项目支出2,461.14万元,占7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4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代管资金完成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27.0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3.0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4.78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减少1464.8万元,粮油储备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1人、调出1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0.83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支出项目预算1860万元,追加三类人员生活补助15.3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0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1.73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4.78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减少1464.8万元,粮油储备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7.96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用代管资金完成相关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5.03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5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追加重点交通枢纽办工作经费100万元,追加物价管理和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0.59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下降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费支出减少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11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养老支出33.1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2.2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1人,调出一人。

5)住房保障支出39.5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临聘人员公积金未纳入预算。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9.62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38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因储存数量减少,储备费用减少。

7)其他支出1,860万元,占5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3.8万元,增长40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1人,调出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4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名借调人员及3名公益岗,划转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5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公车运行经费35万元,实际支出9.8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日常调度项目进度等工作,公车运行费较上年增加0.7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9万元,主要用于市上申报项目、县内项目规划调研、重点项目进度检查调度督办、在建项目监管验收、能源安全检查、粮油储备监管及重要商品价格成本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1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1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日常调度项目进度等工作增多。

公务接待费15.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市上联系工作、招商引资,接待国家市级粮食、能源大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区县发展改革委到我县交流学习接待支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会议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为项目招商引资接待次数增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1,9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61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上年因举办明月山党政联席会议费支出较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因系统一体化,行政划转工会经费只能用公用经费支出,故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主要用于采购明月山项目咨询服务费及重点交通物流枢纽办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3113.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资金发挥效率较高,均达到了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相应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预期,成本指标未超过指标值。对各类项目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审计局相关文件执行,委全体工作人员严守财经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高效的运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马容电话:023-74529950

附件1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机构运行信息表

10.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指标表;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0

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

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

(二)年度资金预算: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33.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3.00万元,资金性质为县级资金。

(三)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粮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面之缘公司)。

(四)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由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承储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其中:储备粮公司承储大米400吨,宏大公司承储大米100吨,面之缘公司承储面粉50吨。

(五)绩效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已拨付的资金33.00万元。

二、绩效评分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综合得分为94.50分,评价等级为。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8.00

90.00%

过程

20.00

17.50

87.50%

产出

30.00

30.00

100.00%

效益

30.00

29.00

96.67%

小计

100.00

94.50

94.50%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实施后,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做到了在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保证了垫江县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增强了垫江县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为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合理布局的管理体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过程检查记录不够完整,资料归档不完善;暂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通过查阅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项目绩效目标反映了项目年度具体实施内容,有部分预期产出效益,但项目绩效目标整体的完整性和明确性不足。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设置错误,无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细化程度不足。评价认为,项目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二)过程检查记录不够完整,资料归档不完善

评价小组根据收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和《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工作检查日志》发现,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检查记录虽每月检查一次并书面记录,但未附影像资料佐证也无整改后影像资料,无法核实及对比检查整改前后情况。

此外,县发展改革委虽指导承储企业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中做收支,并增加期末库存,但未对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进行打印归档留存。

评价认为,县发展改革委未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单独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管理不完善,不利于后续追查溯源。

(三)暂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文件第八、严格考核奖惩中规定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但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县发展改革委暂未针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不利于对项目的长效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五、主要建议

(一)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细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

项目主管部门应注重绩效目标与一般指标的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对项目原有目标进行完善,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通过本年度预算与项目任务的匹配性分析,合理设置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指标,指标设置要尽量具体、细化。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

(二)注重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资料归档完整性

县发展改革委应注重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检查过程记录应重视检查现场的影像资料,每月检查记录应附有照片佐证。对于整改完成情况的检查也应附有影像资料,保障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同时,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填写的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应及时打印留存,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备份,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三)及时制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县发展改革委应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充分完善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合理布局的管理体制。使县级储备粮项目的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障县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同时,也能增强垫江县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财政和项目(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2293号)文件的要求,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垫江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用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以下简称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

(二)年度资金预算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33.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3.00万元,资金性质为县级资金。

(三)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粮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面之缘公司)。

(四)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由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承储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其中:储备粮公司承储大米400吨,宏大公司承储大米100吨,面之缘公司承储面粉50吨。县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参照市级成品粮储备费用600/·吨标准执行。费用半年拨付一次,由企业提交费用拨付申请,县发展改革委核实,每年7月前、12月前拨付给承储企业。

(五)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已拨付的资金33.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项目主要是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领域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分析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为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8号);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8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应对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201060号);

5.《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

6.《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税务局关于下达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垫江发展改革委发〔2020504号);

7.本项目相关的考核办法、资金使用和储备管理要求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

8.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标准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评价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开展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绩效评价组织管理

本次评价工作由垫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管理,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

(五)重点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以项目2021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主要评价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衡量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效果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特点,在与区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37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合计

分值

20

20

30

30

100

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七)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紧紧围绕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方法。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审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专家评审法。通过工程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依据专业知识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意见。

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包括各级主管部门、实施(用款)单位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八)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工作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并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就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公众访谈、问卷调查,对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进行查证核对。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甄别,按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并修正,形成正式评价结论。

4.编写报告。根据评价结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和实施部门等进行沟通,几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一)项目决策

1.项目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强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市场供应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增加全市成品粮储备,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

垫江县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要求,下达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由区发展改革委作为主管部门实施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

评价认为,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的实施,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上级政府决策,且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急迫性、可行性,资金来源有保障、项目分配合理,预期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基本符合正常水平,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

2)立项程序规范性

评价小组通过查阅核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绩效目标自评表、储备计划等项目资料发现,项目申报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并确定了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等,相关手续完善,所提交的内容规范完整。评价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实施方案、资金分配等基本合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

2.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县发展改革委《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申报表包含县级成品粮食储备费用和粮食安全工作专项经费2个项目,未单独填写县级成品粮食储备费用绩效目标申报表。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常态性保障县级应急成品粮数量550吨,做好粮食保供稳价监测,确保粮油市场货源充足,不出现脱销断档。

评价认为,项目上述绩效目标反映了项目年度具体实施内容,有部分预期产出效益,但项目绩效目标整体的完整性和明确性不足,评价小组无法准确判断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水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来看,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分设置三级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数量指标(含指标值)4项,分别为落实大米储备500面粉50统计调查覆盖26个镇街开展县级成品粮企业检查1/;产出质量指标1项,为检查覆盖成品粮企业100%”;产出成本指标2项,分别系储备费用33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25万元;产出时效指标1项,为按时完成率100%”;社会效益1项,为开展农户存粮统计专项调查,对90户固定农户存粮调查完成100%”;满意度指标1项,为群众满意度100%”

上述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设置错误,无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细化程度不足。评价认为,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

3.资金投入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根据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由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承储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其中:储备粮公司承储大米400吨,宏大公司承储大米100吨,面之缘公司承储面粉50吨。县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参照市级成品粮储备费用600/·吨标准执行。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表,预算金额为33.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一致,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

2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通过审查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对各项目投资额的分配主要依据成品粮储备量进行划分。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2021年预算安排的区级财政资金33.00万元用于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根据2021年实际支付记录,共计支付成品粮储备费用33.00万元,其中支付储备粮公司24.00万元,支付宏大公司6.00万元,支付面之缘公司3.00万元。评价认为,项目投资预算分配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较为科学、合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

(二)项目过程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33.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3.00万元,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

2)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2021年度资金预算为33.00万元,根据县发展改革委财务科室提供的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显示,县发展改革委对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支付33.00万元。截至20211231日,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

3资金使用合规性

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县发展改革委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并结合自身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预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规定,以此加强部门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资金使用履行了审批程序,审批手续到位,相关凭据较完整合规,资金支付程序符合规范,支付方式合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能够真实、完整、清晰、及时反映项目收支情况,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能够保障资金按规定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改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

2.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通过审查相关资料,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委下设的粮油科主要负责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储存现场库存资料收集、轮换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并将项目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组织实施。评价认为,人员数量是否与项目匹配,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健全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

2)制度建立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文件第八、严格考核奖惩中规定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县发展改革委在实际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上级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但暂未针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评价认为,项目主管部门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制定对承储企业的考核办法,明确职责,保障项目高质高效运营。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

3)制度执行情况

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按照《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通知》进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整体较好。评价过程中,县发展改革委向评价小组提供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和《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工作检查日志》,检查过程中储备粮公司、宏大公司及面之缘公司3家公司分别存在储存墙壁粉尘较多、会计凭证签章不足、原始财务凭证附件不齐全、质量管理档案不完善、储备库区环境卫生较差、出入库管理不到位等问题。3家承储企业在县发展改革委检查后均进行整改完善,并由县发展改革委再次检查确认。

资料管理方面,县发展改革委未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单独整理归档,其中相关的检查记录虽每月检查一次并书面记录,但未附影像资料佐证也无整改后影像资料。此外,县发展改革委虽指导承储企业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中做收支,并增加期末库存,但未对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进行打印归档留存,不利于后续追查溯源,相关资料管理不完善。

综上所述,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基本按照国家、市级和县级有关规定执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较高,但承储企业对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县发展改革委资料管理不完善。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50

4项目质量可控性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和《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工作检查日志》、承储企业出入库记录、安全管理制度、节假日人员安排等资料发现,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参照市级成品粮储备费用600/·吨标准执行,未发现超额度、超范围的补贴情况。

承储企业对成品粮储存条件的规范性、出入库规范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关制度,对轮转和出入库做出详细记录。同时,县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也会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评价认为,项目质量可控性较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

(三)项目产出

1.实际完成率

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 垫江县税务局关于下达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垫江发展改革委发〔2020504号)文件,决定由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重庆市宏大米业有限公司、重庆面之缘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承储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其中:储备粮公司承储大米400吨,宏大公司承储大米100吨,面之缘公司承储面粉50吨。

结合评价小组实地调研情况,储备粮公司承储大米400吨,宏大公司承储大米100吨,面之缘公司承储面粉50吨,与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规定的实施数量一致。故落实储备大米数量完成率与落实储备面粉数量完成率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0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0分。

2.完成及时率

根据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和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并结合《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申请拨付表》、《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成品粮储备全年每月数量均已按照成品粮储备计划完成,自动轮换也不超过3个月,故成品粮储备完成及时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3.质量达标率

1)成品粮储备质量达标率

根据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实施情况资料显示,规定成品粮储备原则上以中晚灿稻米为主,也可结合承储企业经营情况,适当储存其他稻米。大米质量标准为GB1354三级以上,面粉质量为GB1355特制二等及以上,卫生标准为GB2715-2016要求。包装规格原则上为袋装25公斤、10公斤、5公斤,原则上包装符合GB/T17109要求。

结合实地调研发现,3家承储企业均按照成品粮储备计划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此外,县发展改革委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成品粮储备质量不合格情况。因此,成品粮储备质量达标率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2成品粮储备检查合格率

根据评价小组现场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县发展改革委每月对3家承储企业进行检查,并形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和《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工作检查日志》,全年12个月中,1月、3月及8月的检查记录存在部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3家承储企业在县发展改革委检查后均进行整改完善,并由县发展改革委再次检查确认,保障成品粮储备合规。故成品粮储备检查合格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成本节约率

1)储备费用实际单价与计划单价的比率

县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参照市级成品粮储备费用600/·吨标准执行。评价小组通过查阅项目辅助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申请拨付表》等资料,县发展改革委按照确认的600/·吨标准进行核算和支付。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2)项目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120号)文件,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资金预算为33.00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3.00万元。经审查县发展改革委财务科室提供的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显示,县发展改革委对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共计支付33.00万元。项目成本节约率为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四)项目效益

根据评价小组实地调研结合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项目资料显示,项目整体完成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效益

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实施后,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做到了在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保证了垫江县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增强了垫江县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为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促进了种粮积极性,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了国家长治久安的生活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结合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垫江县2021未粮食安全事件,2021年重庆市粮油市场供给稳定,价格运行平稳,其中普通大米零售均价4.93/kg,环比涨幅1.44%;标准粉零售均价5.01/kg,环比涨幅0.40%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实施切实增强垫江县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未粮食安全事件,粮油市场供给稳定,价格运行平稳,相关社会效益较显著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5

2.可持续性影响

县级储备粮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合理布局的管理体制。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县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同时,增强垫江县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对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有着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由于(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文件第八、严格考核奖惩中规定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但绩效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县发展改革委暂未针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不利于对项目的长效管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

3.社会公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重点向承储企业工作人员和群众进行问卷访谈共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的满意度如下:

1)对成品粮储备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成品粮储备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

100.00%

-

-

附注:基本满意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成品粮储备政策及标准的满意度为10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2)对成品粮储备工作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成品粮储备工作的满意度

100.00%

-

-

附注:基本满意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成品粮储备工作的满意度10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3)对渗滤液处理效果的满意度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渗滤液处理效果的满意度

100.00%

-

-

附注:基本满意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对成品粮储备工作的满意度为100.00%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3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四、绩效评分结论

(一)评分情况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综合得分为94.50分,评价等级为。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00

18.00

90.00%

过程

20.00

17.50

87.50%

产出

30.00

30.00

100.00%

效益

30.00

29.00

96.67%

小计

100.00

94.50

94.50%

(二)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实施后,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做到了在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保证了垫江县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增强了垫江县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为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合理布局的管理体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过程检查记录不够完整,资料归档不完善;暂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

根据《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2407号)文件要求,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应编制绩效目标,申请设立重点专项时应提出重点专项在存续期计划达到的总目标,并明确核心指标。

通过查阅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项目绩效目标反映了项目年度具体实施内容,有部分预期产出效益,但项目绩效目标整体的完整性和明确性不足。绩效指标虽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但存在以下问题:产出质量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设置错误,无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细化程度不足。评价认为,项目指标设置无法完全满足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标准。

(二)过程检查记录不够完整,资料归档不完善

评价小组根据收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和《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工作检查日志》发现,县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检查记录虽每月检查一次并书面记录,但未附影像资料佐证也无整改后影像资料,无法核实及对比检查整改前后情况。

此外,县发展改革委虽指导承储企业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中做收支,并增加期末库存,但未对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进行打印归档留存。

评价认为,县发展改革委未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单独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管理不完善,不利于后续追查溯源。

(三)暂未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区县级成品粮储备计划的通知》(渝发改粮管〔2020669号)文件第八、严格考核奖惩中规定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但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县发展改革委暂未针对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不利于对项目的长效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稍显不足。

六、主要建议

(一)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细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

项目主管部门应注重绩效目标与一般指标的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对项目原有目标进行完善,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通过本年度预算与项目任务的匹配性分析,合理设置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指标,指标设置要尽量具体、细化。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

(二)注重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资料归档完整性

县发展改革委应注重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检查过程记录应重视检查现场的影像资料,每月检查记录应附有照片佐证。对于整改完成情况的检查也应附有影像资料,保障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同时,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填写的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应及时打印留存,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备份,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三)及时制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县发展改革委应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充分完善政府委托、部门监管、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合理布局的管理体制。使县级储备粮项目的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障县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同时,也能增强垫江县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垫江县粮食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七、附件

1.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指标表;

2.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访谈记录;

4.重庆市垫江县县级成品粮储备费用绩效评价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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