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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日期:2020-08-21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机制建设。等高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规则,严格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承担起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统筹推进全县工作开展;针对性地出台一批“短平快”改革举措,印发垫江2020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将营商环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评,有利于激发调动相关责任部门和企业动能

优化投资环境助推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积极对接国家、市级投融资政策,加大全县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开展力度。储备和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79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7个,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34优化投资建设环境,项目审批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建立以园区、乡镇经发办全程代办审批制度,实行全程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截至7月底全县共完成项目审批  429个,涉及项目总投资 303亿元。

是强化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社会。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指导完成各部门红黑名单发布、联合惩戒实施办法以及21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定。推动黑名单企业参与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4次,培训人员600余人次,1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疫情期间,曝光失信案件19例,垫江抗疫,诚信接力线上承诺书签订逾30万份。

四、阶段降低价格减少企业成本。出台了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气用水用电成本的具体政策和措施。非居民用气淡季销售价格从202071日执行至20201031价格为1.89/立方米,降低幅度为0.21/立方米;2020111日至20201231日,非居民用气按照旺季销售价格优惠5%执行。202071日至1231日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照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价格优惠5%结算2020630日,全县优惠用户达34446户,累计优惠水费72.71万元。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电力用户202021日至331日电费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0%结算,41日至630日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其他行业电力用户21日至630日电费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截止2020630日,全县优惠用户达22420户,累计优惠电费4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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