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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节约资金成效显著

日期:2023-06-16

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垫江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勘察、设计、监理管理、招标文件审核、标后合同管理、限下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是招标投标效益成效显著。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备案审核等环节监管,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招标投标市场正常秩序。1-5月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成交43宗,招标最高限价9.22亿元,中标金额6.89亿元,节约国有资金2.33亿元,节资率达25.27%

二是最低投标价法执行到位。全面执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强力减少因商务、技术等原因而导致的各类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1-5月工程项目成交43宗,其中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9宗,90.7%,采取综合评估法4宗,占9.3%,对采取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均在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基础上,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报县政府同意后执行。同时,所有标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项目,实现全覆盖缴纳低价风险担保最低投标价法的全面实施与严格低价风险担保缴纳的有效结合,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了恶意低价中标、无故弃标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招标文件范本执行有力。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关,积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招标文件范本要求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严禁随意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严格审核项目业主单位随意提高或降低企业资质、设置与项目无关业绩和人员社保要求等内容,防止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等行为。1-5月共审核招标文件43个,其中未按范本要求制作招标文件的有12个,均已按范本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平公正

四是电子招标投标稳步推进。根据市上要求,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及时完善电子招投标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成功实现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公告发布、保证金缴入、递交、开标、评标全流程电子化。1-5月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覆盖,电子招标投标率100%。电子招投标的全面实施,有力地遏制了过去现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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