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
县发展改革委以招投标领域清廉市场建设为抓手,创新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护航招投标市场“阳光交易”。
一是优化完善“1+2”招标文件审查链条。县政府督查办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专班,并再造流程,变后审为前审,质疑率、投诉率分别下降16%、28%。
二是优化完善“1+3”招标信息公开链条。完善“一项目三公开”信息发布机制,即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均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县政府官网、“垫江发布”等媒体同步公开发布。机制建立以来,共发布招投标信息8438条,公布渠道和载体进一步拓宽,市场主体知晓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优化完善“1+N”多跨协同监管链条。一是建立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专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联动,建立违法违规线索移送机制。三是会同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条,审计机关向我委移送线索1条,查处评标专家5人、投标企业2家,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