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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四举措做好我县首例非法采矿价格认定

日期: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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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把握认定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及非法采矿案件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以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市场中间价格作为认定基准。重点厘清案发时间、案发地同类矿产品(相同品质、规格)的正常交易价格。

二是深入开展实物勘验与资料审核。会同执法机关对涉案矿产品进行实物勘验,核实矿种、品质、粒度等关键指标。同时,全面审核提出方提供的《调查报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意见》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确保认定依据充分、链索完整。

三是多方采集价格信息。实地走访案发地及周边多个合法矿山、矿产品交易市场、混凝土搅拌站等,向行业主管部门、价格监测点、行业协会等核实案发时段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

四是合理适用认定方法。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认定。对矿产品价格明显受运输距离、税费、开采成本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修正,确保认定价值客观反映非法开采矿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本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