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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54J/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垫江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 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垫江县公安局决定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36683860002207384(账户名:何四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6217000280006158739(账户名:王亚军,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6222021001092340790(账户名:陈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垫江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3

联系单位:垫江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

联系人: 程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23-746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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