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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54J/2026-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寻亲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垫江县公安局现就捡拾无户人员李红余发布寻亲公告。

被捡拾人员:李红余(收留人取名),男,存在轻度智力障碍。2000820日,李某和刘某在垫江县桂溪镇蓝星公司(肉联厂)附近发现一名男婴,发现时该婴儿用红色背带和绿色被包裹,无明显胎记。经寻找亲人无果,将其抱回家中收留至今。

请上述无户人员亲属和知情人士看到此公告后,速与公安机关联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若无法找到其亲生父母或其他亲属,公安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被捡拾人员照片如下:

联系单位:垫江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

联系电话:023-74546334

垫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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