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54J/2026-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7 |
垫江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 涉案账户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由垫江县公安局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28***********7878(账户名:陈官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垫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7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联系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16号
联系人:殷警官、洪警官
联系电话:023-745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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