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54J/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5 |
垫江县公安局关于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垫江县公安局决定将电信诈骗案件涉案冻结一级账户622****302663429(账户名:秦瑞涛,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二级账户622823****037868360(账户名:秦瑞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良县分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垫江县公安局桂溪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桂溪派出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264号
联系人:朱警官、夏警官
联系电话:023-745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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