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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54J/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25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垫江县公安局关于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垫江县公安局决定将电信诈骗案件涉案冻结一级账户622****302663429(账户名:秦瑞涛,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二级账户622823****037868360(账户名:秦瑞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良县分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垫江县公安局桂溪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 

20266月25

联系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桂溪派出所

联系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264

联系人:朱警官、夏警官

联系电话:023-745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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