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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3-12-25

        1.问: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的行为?

答: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2.问:2024年春节燃放政策变化,由全年禁放变为春节期间限放的原因?

答: 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从2019年2月1日起实施,县政府可以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近期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提出,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准确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平衡公共安全与尊重民俗传统、满足群众燃放需求的关系,合理优化调整禁放、限放、燃放区域,避免“一刀切”式的“一禁了之”,我县原设定的禁放区和禁放时间已不适应我县实际,需重新科学规划设置禁放、限放区域和限放时间。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呼声强烈,建议我县在城区较空旷安全区域设置一两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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