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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24年11月行政处罚决定结果公开

日期:2024-12-31

序号

处理决定机关

文书编号

被处罚人

机动车号牌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决定作出时间

救济途径

1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渝公垫江(交巡)行罚决字【2024】第503100160187152号

董飞

渝A3397C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4年11月10日08时58分,在省道206 292公里100米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7座以下(不含7座)载客汽车(非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元,计3分,请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全国工商银行、全国建设银行、全国农业银行、全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24/11/10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渝公垫江(交巡)行罚决字【2024】第503100160187892号

周治宇

渝AF0T16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4年11月15日15时58分,在国道243 122公里200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7座以下(不含7座)载客汽车(非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元,计3分,请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全国工商银行、全国建设银行、全国农业银行、全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24/11/15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渝公垫江(交巡)行罚决字【2024】第503100290079315号

彭永中

渝CYP208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4年11月16日09时35分,在省道205 7公里500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500元,请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全国工商银行、全国建设银行、全国农业银行、全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24/11/16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渝公垫江(交巡)行罚决字【2024】第503100160188270号

高鹏

渝B178G5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4年11月18日12时31分,在省道206 287公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7座以下(不含7座)载客汽车(非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元,计3分,请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全国工商银行、全国建设银行、全国农业银行、全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24/11/18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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