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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54J/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垫江县公安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

4、预防、制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参与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制度建设。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组织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县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公安局内设49个职能科(队、所、室)

1、政治处

负责组织人事、教育训练、宣传、队伍正规化建设、党组织建设、群团工作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装备、被装管理,监督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以及基建、房产、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办公室

负责综合文秘、政策研究、机要通信、绩效考核以及信访等工作。

4、指挥中心

负责警务指挥、接报()警和警情研判等工作。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 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涉恐类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反恐怖情报查证核实等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各类刑事案件侦查、便衣侦查、刑事特情、视频侦查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等工作。

7、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有关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道路治安巡逻、社会面巡逻防控、执勤和警卫任务;负责预防和处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事故;负责维护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指导治安防控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管理治安重点单位、大型活动、集会游行等;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工作。

9、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出入境事件及涉外案件的管理;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和境内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居留、签证管理工作;承担境外人员及华侨回国定居管理和港澳台人员来内地(大陆)出入境的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件等工作。

10、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禁毒动态;负责全县毒品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开展禁吸戒毒、禁毒铲毒,加强对全县易制毒特殊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负责全县禁毒工作情况的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11、特警大队

负责全县维稳处突工作;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等工作任务。

12、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13、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网络舆情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负责县公安局公安科技管理、推广和学术技术交流及科技强警实施工作;负责县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综合应用及综合信息平台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县公安局有线通信、电视电话会议、计算机网络和系统建设及维护管理;负责县公安局无线通信系统和网络建设及维护管理、监控图像系统建设及维护管理。

14、警卫处

负责公安警卫工作。

15、校园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6、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社会信息资源整合、案件导侦、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公安情报信息的搜集、汇总及研判工作。

17、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18、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各项公安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民警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等工作。

19、科技通信科

负责全局重大警卫任务、自然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勤务现场音视频指挥调度通信保障,组织通信实战演练和通信资源调度,建立公安勤务通信保障机制。负责全县公安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电视电话会议、计算机网络和系统建设规划、指导以及运行维护管理。

20、禁毒科

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析毒情形势,开展禁毒对策研究,拟定禁毒工作任务目标、禁毒工作措施和重大行动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负责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21、派出所(26)

桂溪、桂阳、新民、沙坪、曹回、周嘉、普顺、永安、长龙、高安、杠家、大石、沙河、太平、澄溪、五洞、高峰、黄沙、鹤游、砚台、包家、白家、坪山、永平、三溪、裴兴派出所。

负责辖区的治安、户政管理和安全防范,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

22、县看守所

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人员的羁押管理工作,对判处拘役及短期刑犯执行刑罚。

23、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工作。

23、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执行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工作。

24、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全县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理涉林行政,治安、和刑事案件。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公安局本级。

  1.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74.90万元,支出总计20,174.9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7.45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33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3.94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17,332.91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41.98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67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3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薪,支付历年基建款。 其中:基本支出15,366.94万元,占78.1%;项目支出4,308.66万元,占21.9%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9.30万元,较上年减少915.80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专项经费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74.9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45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3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3.94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6.07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新增纪检监察留置队员工作经费;在职民警调资增薪;追加扫黑、专案、马拉松赛事、人口普查等专项经费支出;支付历年基建项目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41.9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3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新增纪检监察留置队员工作经费,调资增薪,支付历年基建项目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8.76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新增纪检监察留置队员工作经费;在职民警调资增薪;追加扫黑、专案、马拉松赛事、人口普查等专项经费支出;支付历年基建项目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5.80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专项经费结转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40年老党员生活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16,758.63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3.90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追加扫黑除恶专案工作经费,执纪审查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24.5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教育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6.56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万 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长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716.18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8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薪酬调标后缴纳基数增长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859.42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64万 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薪酬调标后缴纳基数增长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3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1.7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按照决算填报要求,将辅警的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为劳务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82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05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按照决算填报要求,将辅警的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为劳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78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公务接待减少、本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07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公务接待减少、本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常态化接处警、巡逻防控、维稳处突、业务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36万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车辆的使用和维护、因新冠疫情,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48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车辆的使用和维护、因新冠疫情,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49.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及市内各区县公安机关到我单位交流学习,调研公安工作、考察最多跑一次工作、接受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2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因新冠疫情接待数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6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因新冠疫情接待数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0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2,85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2.20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9.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6.84万元、咨询费32.96万元、水费12.70万元、电费28.57万元、邮电费291.02万元、维修维护费152.44万元、会议费14.06万元、接待费49.08万元、劳务费1785.72万元、工会经费3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9.14万元、其他交通费40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59万元,及差旅费、咨询费、租赁费、培训费、被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05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按照决算填报要求,将辅警的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为劳务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原来的现场督检、指导、培训等接待工作变为视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减少了培训活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5.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9%。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电脑、执法办案专用设备、“拘戒所”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家具、执法勤务车辆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4,58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工作开展较好,资金发挥效率较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保证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高效运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垫江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资金发挥效率较高。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特勤线索经费150条,二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60件,三是宣传资料印刷5000余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任务重,时间长,区域跨度大,资金需求量大。下一步将工作中,一是增强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理顺机制,理清思路,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度。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体系,用活用好项目资金,获取最大效益。

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下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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