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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54J/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隶属垫江县公安局,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交通管理工作,包括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2、全县道安办工作;3、警卫安保工作;4、全县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和管理;5、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勤务一中队、勤务二中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澄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沙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周嘉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杠家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坪山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等10个中队和1个车管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3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1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71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86.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8.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14.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9.2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67.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7.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4.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4.42万元,比2020年增加26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7万元,比2020年增加1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7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安办运行工作经费、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维护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9.8万元,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万元,比2020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55.6万元,比上年增加48.64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工作量增加,办公、宣传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8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白超 联系方式:023-74636188

附件:

1、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3、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单位收支总表

7、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单位收入总表

8、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单位支出总表

9、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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