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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1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局党委领导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黄强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统筹推进、依法开展、高效运行。二是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角度运用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未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无发布规章情况,公开行政许可53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90项,行政处罚622项,行政强制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政府集中采购71项。二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度垫江县公安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4

618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3

+7

80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2

0

174243

行政强制

36

0

90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1

756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公众,需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政务信息审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编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对拟公开的信息审核等工作事项的审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类型,加强对免于公开信息的分析研究和把关审核,加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需要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增强处理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加强群众宣传,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sd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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