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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一、总体情况

2020,垫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60条具体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强化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将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高效推进、精准开展。健全完善协作联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督察跟进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范围、操作流程、办理程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层级负责无缝对接,细化公开措施,明确职能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遏制、及时纠正认真梳理查找堵塞在日常管理漏洞。

(二)释放公安“放管服”改革红利。

为进一步优化户口事项办理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切实提升服务效能,自2020128日起,全面调整下放户口审结办结权限、进一步缩短户口事项办结时限。一是权限下放,仅保留四类户口审结权限,调整下放25项户口事项至派出所;派出所领导仅保留十类户口审结权限,调整下放22项户口事项为当场办结;除以上需县局、派出所审结的外,其他61项户口事项在派出所窗口当场办结。二是全面实行网上审签,改进现有户口审批纸质和网上“双轨”并行模式,所有户口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审签,不再报纸质材料给派出所领导或区县局(分局)审签,切实缩短户口办结时限。县局审结的户口事项,由原2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内审结(不包括到本区县外调查核实的时间);派出所领导审结的户口事项,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内审结(不包括到本派出所外调查核实的时间);县局或派出所领导审结的户口事项,告知群众时限由原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全县26个派出所均已开通准迁证办理;所有户政业务均能通过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上办”。三是持续开展“乡情警务”,实现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办证办事异地服务无差别,使外出务工人员同样可享受“一证办”、“一网办”、“一次办”服务,借力县局研发的“乡音在线”视频系统,在辖区学校、企业,创新推出“乡情警务+矛盾纠纷调处”、“乡情警务+临界预防”等工作机制,成为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每年可为30外出务工人员节省开支6000万元以上。四是推进综合服务窗口2020年在桂溪所、高安所、坪山所、澄溪所全面推进窗口综合服务工作,实现了一警多能”“一岗通办五是加强重庆公安“警快办”平台宣传推广使用,采用“面对面”“手把手”等方式推广注册使用群众达2余人

(三)加强外宣力度

通过对外宣传倒逼、促进政务信息队伍公开,以平安垫江”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宣传矩阵,立足治安防控、社区警务等常态工作,扎实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强力发出公安声音,提升公安良好形象。华龙网《重庆法制报》《重庆晨报》《重庆警方发布》《重庆青年报》《法制网》等以上媒体刊登各类宣传稿件900

(四)坚持渠道公开

通过网站“平安垫江”微信公众号、微博及窗口单位等多种途径发布相关便民办事流程服务信息,公布预约办理服务电话和网上办理途径。开辟便捷通道,对群众急需办理的事项,实行24小时“急事特办”预约办理服务。大力推行业务“不见面、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乡警在线”“垫江公安”APP平台预约办理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等公安业务96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0

31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9

-4

10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5

+16

144585

行政强制

35

+1

18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424.7938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措施需要进一步多元化、多样化。二是在“互联+公安政务服务”宣传推广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理念和能力还需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管服”改革红利,深化民生警务改革。

下一步公安局将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奔着问题去服务,向着问题去攻坚,确保“放管服”改革想到群众心坎里,做到民生最需处。二是深化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警务运行效能,不断提升民警改革获得感。三是加强打击犯罪、社会防控、便民利等各项工作宣传,强力发出公安声音,提升公安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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