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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对2023年度垫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周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垫江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职能部门的履职依据、政务活动、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性文件数6条、统计信息数21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80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7条、基层政务公开13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66条、重大会议信息公开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97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接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强化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

(四)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布局和自媒体账号管理,通过平安垫江微信公众号、微博、快手号,垫江交巡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新闻宣传262 篇、新闻资讯2845条,国家级媒体转载发布108篇,市级媒体转载发布381篇,县级媒体转载发布236篇。其中,《重庆垫江警方运用一标三实抓获三名上网逃犯》《亲清服务、防控风险、护航发展黄沙派出所警企服务驿站服务企业助发展》等新闻宣传被央视新闻、法制日报等媒体网站转载发布。

(五)落实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分管局领导统筹负责、情指中心具体负责、各警种部门相互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各项工作统筹。对照上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认真查摆问题,抓好整改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564

行政强制

2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mm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存在一阵风“运动式公开的现象,导致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情况;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性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实际工作效果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不时出现错字漏字、文件属性界定不准确等情况发生。四是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措施还比较单一,需进一步多元化、多样化。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务新媒体打造和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县公安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报告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垫江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16;邮编:408300;电话:023-7451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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