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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31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现将县规划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度局中心组学习方案》结合局党组会、局属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院坝会、听证会、窗口服务、志愿服务等多手段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反诈骗知识”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局办公大楼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法制宣传月、“4.25”世界地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摆摊设点,共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局长任组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二是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并就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突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重点、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措施提出了相关要求。三是强化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局《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申报了《2021年度普法计划》,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宣传的重点和具体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各项工作的职责,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努力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着力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经部门研究,我局形成了原汽车交易市场出让土地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同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拆违组、信访维稳组、舆情组。各工作小组按县政府确定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在2020年11月已顺利拆除完毕。2021年1月11日,金美豪公司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对《土地出让合同》进行了修订,重新约定了开发建设时间,原汽车交易市场出让土地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积极主动开展工程审批和规划许可。全年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8件,用地面积702501.96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8件,用地面积2041237.34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8件,202.7427万平方米。为加快推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共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函15件。二是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且在行政服务中心率先实现线下“川渝通办”实体窗口的设置。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局55项依申请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面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并且《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16项已纳入了跨省通办事项。三是经工程项目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针对工业园区、东部新区、平台公司建设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创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机制,提前介入方案技术审查环节,将设计方案部门行政评审会并入县规委会办公室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审查效率,节约审查时间。全年累计共受理规划审查事项272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29件,拟用地面积74.65万平方米,道路及管线长5.4千米;建设用地规划审查60件,建设用地面积207.01万平方米;规划设计方案审查83件,建筑面积386.89万平方米,道路及管线16.29千米;规划设计方案调整8件,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92件,建筑面积205.82万平方米,道路及管线长3.14千米。四是“多测合一”全面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和不动产权登记纳入“多测合一”全覆盖,全年共开展“多测合一”55个。五是做好平台对接。提前完成了全县26个乡镇(街道)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系统(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与“渝快办”平台的对接工作。我县的农村村民住宅类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改变了原来的非规范化线下办理形式和流程,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申报入口、办件和“好差评”的数据汇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位法律顾问,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设及办理行政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制度。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共8件,其中今年制定1件为《垫江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垫江府发〔2021〕11号),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检察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大力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2021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一审行政应诉通知书14件,现已审结14件,审结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12件,占比86%。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撤销我局做出的限制措施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撤销行政回复1件。收到司法建议书2件,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并回复法院。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分别建立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今年来,我局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均经过集体讨论。

(三)行政执法进一步改进。一是严格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局属各单位执法资格和执法人员开展了清理,确保了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公示制,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建立健全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监管职责和《国土资源查处规程》规定,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范围和种类,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特别是对新增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严查处,采取有效措施“早处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说理式执法,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在违法建设查处领域,积极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加强。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规定,今年我局系统共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了出庭应诉,占全年一审诉讼案件86%,下一步,需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举证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在复议应诉答辩工作上,部分下属单位提交材料的及时性、答辩内容的全面性、证据提交的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诉讼应答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细化、规范应答应诉工作要求;强化法定期内提交应答应诉材料和相关证据;强化干部带头出庭,鼓励组织旁听庭审,提高应诉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障机制,做好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切实保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交流联系,通过案例评析、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分享经验,交流心得,提升各应诉工作人员的应诉应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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