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精神,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相关地方性规定
二、资金来源
本次闲置土地收回收购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三、公示目的
为确保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拟收回收购地块土地收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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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主要用途 |
拟收回(购)面积(公顷) |
出让价款(万元) |
拟收回收购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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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垫江县明月大道南段西侧A1号房地产项目 |
桂阳街道明月大道南段西侧 |
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225593 |
7709.0769 |
7670.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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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垫江县良种场3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
桂阳街道滨河路 |
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9897 |
11969.1000 |
118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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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垫江县白龙湖公园东侧1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
桂溪街道新华街北段西侧、回龙路南侧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1707 |
11455.6350 |
1115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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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垫江县白龙湖公园东侧2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
桂溪街道新华街北段西侧、白龙路北侧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9761 |
7410.3750 |
63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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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垫江县白龙湖公园东侧4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
桂溪街道新华街北段东侧、回龙路南侧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4291 |
5359.1250 |
51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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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垫江县文化路北侧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桂溪街道文化路片区 |
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5838 |
10771.0104 |
1035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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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垫江县白龙转盘西侧3号房地产项目 |
桂溪街道白龙转盘西侧 |
重庆创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7299 |
7834.8150 |
5951.18 |
|
8 |
垫江县白龙转盘西侧4号房地产项目 |
桂溪街道白龙转盘西侧 |
重庆创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17105 |
9100.9150 |
6912.89 |
五、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2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地址:桂西大道南段218号,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408300)。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023-7468467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仅为收储价格公示,具体收回收购程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另行通知。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