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0年)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0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0 | 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5 | 1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25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号) 附件2(一)第14项;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 (渝府发﹝2014﹞32号) 第59项。 |
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行政许可 | 40 | 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四、五、六款。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行政许可 | 40 | 5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
1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0 | 5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1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40 | 5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1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 行政许可 | 40 | 5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
1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20 | 2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
1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20 | 2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1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非农村村民住宅 | 行政许可 | 20 | 2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57号 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 5.《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
1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20 | 8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1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行政许可 | 20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第二条第九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第四条。 |
1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原用途补办出让手续审查 | 行政许可 | 20 | 5 | 1.《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14号) 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3.《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14号) 4总则4.1。 |
1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30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86年3月19日主席令第三十六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86年3月19日主席令第三十六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16年1月8日予以修改修订) 第十二条;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1号); 5.《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第23号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6.《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第23号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
2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1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
2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1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2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17﹞1080号); 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
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
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查 | 行政许可 | 20 | 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3.《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渝府令53号) 第三十条。 |
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 | 行政许可 | 20 | 5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第六条。 |
2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审查 | 行政许可 | 20 | 2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
2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审查 | 行政许可 | 20 | 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2.《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2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
2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 | 行政许可 | 7 | 3 | 1.《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1】112号); 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 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 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适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3】23号); 5.《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 6.《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第23号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
3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历史建筑异地保护或者拆除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8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524号) 第三十四条。 |
行政确认事项目录(20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林权证登记 | 行政确认 | 30 | 30 |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 附件2重庆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下放的行政权力目录 第646项; 2.《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 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行政确认 | 20 | 6 | 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国土资发〔1999〕205号) 第六条;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油气矿产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7〕1832号);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建〔2008〕22号) 第二条; 5.《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66号) 第二条; 6.《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66号) 第三条; 7.《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13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油气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7〕1556号)。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查封登记 | 行政确认 | 1 | 1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7.《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预告登记 | 行政确认 | 5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 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08号) 第二十九条。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异议登记 | 行政确认 | 3 | 1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6.《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 行政确认 | 20 | 12 |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油气矿产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7〕183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 3.《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油气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7〕1556号)。; 4.《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2003年1月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第二条; 5.《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2003年1月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第四条。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更正登记 | 行政确认 | 5 | 2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8.《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
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5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行政确认 | 25 | 15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 |
1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基本农田划区定界验收确认 | 行政确认 | 20 | 12 |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
1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6.《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
1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
1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
1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30 | 30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7.《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1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30 | 30 | 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
1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行政确认 | 30 | 30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
1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 | 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
1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30 | 30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
1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地役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7 | 7 | 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
2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抵押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7 | 2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5.《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国土资规〔2016〕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
垫江县行政奖励事项目录(6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90 | 2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五条。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90 | 2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七条 。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 | 行政奖励 | 20 | 5 | 1.《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九条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20 | 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九条。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 行政奖励 | 20 | 5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 。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90 | 2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 2.《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四条 。 |
行政裁决事项目录(3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180 | 180 |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 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180 | 108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国土[籍]字第26号 第二条;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四条。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区范围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25 | 15 | 1.《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十九条。 |
垫江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99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 ;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 |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 |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接受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提供虚假调查资料;拒绝提供调查资料;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土地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调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 |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 |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城镇房屋所有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用途涉及违法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拒不交还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第五条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 。 | |
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之间未经批准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 |
1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未按照批准的发掘方案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 |
1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当事人伪造、涂改土地权利证书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四条 ;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 | |
1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划拨应当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的,限期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逾期不办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四条 ; 2.《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七十三条 。 | |
1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非法低价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 2.《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四条。 | |
1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
1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 | |
1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
1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 |
1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五条; 2.《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三条 。 | |
1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或者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一条 ;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 | |
2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九条。 | |
2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八条 ;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 | |
2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 。 | |
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 | |
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四十六条 。 | |
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 | |
2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违反规定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
2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违反规定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 |
2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2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理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 |
3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3.《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6.《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 |
3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 | |
3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占用耕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 | |
3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第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 |
3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 | |
3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权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
3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
3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不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如实提交年审资料和年度报告,拒绝检查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3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勘查作业完毕和矿山关闭,未及时汇交勘查报告和矿山关闭报告,并未对勘查作业和开采活动中遗留的井、硐、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矿山关闭未密闭井口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 |
3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按要求测绘井上、井下采矿工程对照图或采矿工程平面图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 |
4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建设或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4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 第二十八条 。 | |
4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 2.《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 第五条 。 | |
4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十五条 。 | |
4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违反地质灾害管理规定,侵占、损毁、损坏监测设施或者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 。 | |
4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
4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 | |
4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按照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或未按规定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或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第三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五条 。 | |
4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最终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与审核通过的地图内容及表现形式不一致,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审图号有效期届满未重新送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 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条第二款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
4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础测绘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基础测绘条例》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5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经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5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保护责任,造成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 2.《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五条 。 | |
5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改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 ;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 |
5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在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未经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九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 |
5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基础测绘条例》第三十一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
5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 。 | |
5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应当送审的地图未送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4.《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 |
5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更新的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2.《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3.《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5.《地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二条 。 | |
5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五十八条 。 | |
5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中标,或者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七条 。 | |
6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有关设计单位严重违反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 | |
6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内容实施外立面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 | |
6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房产测绘单位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3.《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二十一条。 | |
6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违反永久性测量标志使用、迁建、保护等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基础测绘条例》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 | |
6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5号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五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5.《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5号 )第三条第二款。 | |
6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单位汇交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基础测绘条例》第三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六十三条 ;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 |
6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 |
6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违反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九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六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三十二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7.《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三十一条 ; 8.《基础测绘条例》第三十条 。 | |
6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一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
6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二条 。 | |
7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二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六条 。 | |
7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建设单位未按期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三项 。 | |
7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第五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 | |
7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已取得相关规划手续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 。 | |
7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以欺骗手段申请或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第三十九条 ;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 ; 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第三十七条 。 | |
7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规划资质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三条 ;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5.《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九条 ; 7.《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 9.《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 |
7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2.《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六十三条。 | |
7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 |
7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 | |
7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
8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 |
8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责令停止服务而拒不停止服务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
8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专门管理区域外的违法建筑查处权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六十三条 ;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 ; 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 ;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7.《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 | |
8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图的总平面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项 。 | |
8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建设,拒不停止或者拒不改正、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一条第四款 。 | |
8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减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配套设施面积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
8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市政道路、管线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 2.《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
8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需要送审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六十六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
8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 |
8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卫星导航基准站的建设未报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五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 | |
9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缴纳或不按期缴纳应缴纳采矿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 |
9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按照规定备案和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 |
9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 | |
9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 | |
9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二条 。 | ||
9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 |
9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
9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以及未按照规定期限施工或无故停止勘查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 |
9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 ; 3.《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 |
9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260号 ;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五十八条; 4.《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6.《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五十八条。 | |
行政检查事项目录(28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重大基础设施临时用地复垦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 第四十四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 第三条; 3.《土地复垦条例》 第十条第四款; 4.《土地复垦条例》 第五条; 5.《土地复垦条例》 第八条。 |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规范和指导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十四条 第三款。 |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 | 行政检查 | 1.《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十五条。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临时用地批后巡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成果汇交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三条。 |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检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二十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 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三十一条。 |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成果质量信息报送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二十条。 | ||
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过程质量控制及最终成果质量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二十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 |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仪器设备依法依规检定或校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十八条。 | ||
1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十五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 | ||
1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质量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三条; 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十六条。 | ||
1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是否未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2.《地图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3.《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 ||
1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是否使用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3.《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 ||
1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2.《地图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 ||
1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2.《地图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3.《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 ||
1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样本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3.《地图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4.《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七条。 | ||
1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2.《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 第二十七条; 3.《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 ||
1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是否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2.《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3.《地图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 ||
1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是否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2.《地图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 ||
2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已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是否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即向社会公开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1.《地图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 | ||
2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资质中是否存在应予以核减专业范围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条第二款;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十八条; 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二条。 | ||
2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资质申请和日常监督管理中的材料及是否按期履行申报、公示义务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二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十八条。 | ||
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条第二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十八条; 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二条。 | ||
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测绘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重庆市测绘条例》 第三条; 2.《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审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1〕753号) 第三条; 3.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审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1〕753号) 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
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32号) 第二条。 | ||
2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监督检查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 行政检查 | 1.《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 ||
2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87号) 第二条; 2.《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第一项; 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制度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13〕861号) 第二条。 | ||
2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 | 行政检查 |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64号) 第一条;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 (国土资规〔2015〕6号) 第五条第二款;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64号) 第二条。 | ||
行政征收事项目录(13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行政征收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无 第三十六条; 2.《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无 第四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无 第五十八条。 |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 行政征收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三十六条。 |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土地使用者增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土地收益征收 | 行政征收 |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8〕119号 第二十六条 。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无 第十条第一款; 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无 第二十九条;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九条。 |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收取测绘成果使用费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无 第四条第二款; 2.《重庆市测绘管理办法》 无 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无 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无 第三十六条。 |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耕地开垦费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无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2.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无 第十四条第一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无 第十六条; 4.《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无 第七十七条。 |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费 | 行政征收 |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二十七条;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三条; 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0〕359号 第四条。 | ||
8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矿业权占用费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2.《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无 第二十九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 第二条;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九条; 5.《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二条。 | ||
9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探矿权出让收益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 第二条。 | ||
1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 行政征收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无 第三十条; 2.《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 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条第一款。 | ||
1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探矿权使用费 | 行政征收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二条;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4.《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无 第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无 第十条第一款。 | ||
1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土地闲置费 | 行政征收 | 1.《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无 第三十条; 2.《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 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无 第五条;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无 第十条第一款。 | ||
1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行政征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国办法〔2006〕100号;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无 第十六条。 | ||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7项)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设定依据 |
1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用于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管理的测量报告质量的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8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 3.《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三条 ; 4.《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 第五条 ; 5.《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8 | 1.《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
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城市、镇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七条 。 |
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内容的审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6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 ;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 。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6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 。 |
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对在城市、镇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6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 。 |
7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20 | 6 | 1.《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 2.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 第七章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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