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动产登记

[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0-00796 [ 发文字号 ] 垫规资注告﹝2020﹞20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注销公告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渝0231453号、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渝0231453号等法律文书的裁定,现宣布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给吴川江持有的其座落在重庆市垫江县溪镇牡丹大道88号33幢16-2号房屋产权证(2019000999678号),自公告之日注销。请赵维英持此公告与相关材料到垫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