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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1-001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何正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何正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大塘四组何家老(地号:城-大塘-四组-15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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