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1-00279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注告﹝2021﹞8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4 |
注销公告(刘海华)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渝0231执1312号之四、《垫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渝0231执1312号之四等法律文书的裁定,现宣布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给李*微持有的其坐落在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天宝路39号盛世年华(权证号:305房地证2014字第12103号)房屋产权,自公告之日注销。请刘海华持此公告与相关材料到垫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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