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1-00913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注告﹝2021﹞35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6 |
公告(杨希)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渝0231执恢627号之一、之二和《垫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渝0231执恢627号之一、之二等法律文书的裁定,现宣布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给许*琼持有的其坐落在垫江县桂溪镇向阳路[产权证号:201400794号、201400796号]房屋产权,自公告之日注销。请杨希持此公告与相关材料到垫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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