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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高安镇新溪村8组房屋305-201210083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余*君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