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1-0118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0 |
周*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桂溪街道办事处凤山东路房屋渝(2017)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1213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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