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动产登记
邱*碧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邱*碧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高安镇金桥村1组房屋202010003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谭*华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