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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高安镇福安村*组房屋305-2012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