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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2-007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彭*华,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彭*华,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桂阳街道****9号18幢2-4-1房屋渝(2017)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小华,李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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