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3-00132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示[2023]3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被继承人:何*庚,张*琼 身份证号:512322********0257,512322********0033下列不动产权利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我单位初步审核,拟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3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本次登记的,我单位将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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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取得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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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桂溪镇人民路194号(4-2-101)号 |
何*兵 |
法定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08号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3楼319号窗口
联系方式: 023- 74611295
公示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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