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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谭*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高安镇河兴村*社房屋2012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立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