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3-00739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注告﹝2023﹞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0 |
公 告
根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渝0231执恢302号之二《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渝0231执恢302号之二等法律文书的裁定,现宣布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给王*芬,江*建持有的其坐落在垫江县桂溪镇桂溪名苑****(一期)3幢(原C幢)2单元2-2号,产权证号:房地证305字第20110****号房屋产权自公告之日注销。请许*伟持此公告与相关材料到垫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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