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4-00470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高安告〔2024〕21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垫江县高安镇宝鼎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3-7455622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廖*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组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00㎡/房屋建筑面积223.95㎡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10.84平方米。 |
公告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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