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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4-01339 [ 发文字号 ] 垫规资高安告〔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垫江县高安镇宝鼎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3-7455622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荣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垫江县高安镇福安村*组

500231011017JC10006F00010001

土地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270.00㎡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66.62平方米;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 83.05 平方米

2

李*芬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垫江县高安镇福安村*组

500231011017JC10007F00010001

土地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180.00㎡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 68.13 平方米;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 229.52 平方米

                 登记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安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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