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0617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继告[2025]36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子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08号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3楼319号窗口。
联系方式:023- 74522755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垫江县桂溪镇****北段140号8栋12-8号 |
305房地证2015字第0****号 |
程*容 |
登记机构:(印章):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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