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0696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新民告〔2025〕17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8 |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新民规划自然资源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民规划自然资源所
(垫江县新民镇滨河西路22号)
联系方式:0238186889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夏*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新民镇城北村*组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房屋建筑面积344.7㎡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 1.90 平方米 |
公告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民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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