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13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5 |
李*兰、黄*阳、钱*晏、钱*平、孔*会、雷*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兰、黄*阳、钱*晏、钱*平、孔*会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三鑫社区*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黄*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临江村*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钱*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三鑫社区*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钱*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三鑫社区*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孔*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三鑫社区*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雷*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杠家镇三鑫社区*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地证305字第2010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兰、黄*阳、钱*晏、钱*平、孔*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