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1月 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规划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46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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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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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永平镇光辉村*组 |
500231024005JC10023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00㎡/房屋建筑面积237.2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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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组 |
500231024002JC10014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00㎡/房屋建筑面积128.8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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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芬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坪山镇古佛村*组 |
500231022011JC10050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180.0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8.00㎡;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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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裴兴镇桂花村*组 |
500231026002JC10015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266.05㎡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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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何*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坪山镇百兴村*组 |
500231022004JC10037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126.09㎡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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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冯*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坪山镇古佛村*组 |
500231022011JC10049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0㎡/房屋建筑面积300.0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71.60㎡;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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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三溪镇箐口社区*组 |
500231025008JC10022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78.00㎡/房屋建筑面积78.0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登记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