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垫江县澄溪镇大雷村*组的不动产权证(305字第201119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陈*军
2026年 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