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1月 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澄溪规划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746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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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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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龚*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砚台镇大佛村*组 |
500231016001JC10013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房屋建筑面积173㎡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14.88平方米; 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19.6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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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龚*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砚台镇大佛村*组 |
500231016001JC10012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房屋建筑面积173㎡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13.86 平方米; 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125.0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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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十字村*组 |
500231020002JC10094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80㎡/房屋建筑面积16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3.92 平方米; 该房屋另有超建面积7.84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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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十字村*组 |
500231020002JC10095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80㎡/房屋建筑面积150.56㎡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1.8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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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陈*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十字村*组 |
500231020002JC10092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63.62㎡/房屋建筑面积264.4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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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十字村*组 |
500231020002JC10093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50㎡/房屋建筑面积446.86㎡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29.74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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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全、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龙兴村*组 |
500231020009JC10026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160㎡/房屋建筑面积279.56㎡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8.28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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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贺*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人和村*组 |
500231020012JC10021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87.4㎡/房屋建筑面积161.1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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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贺*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垫江县澄溪街道人和村*组 |
500231020012JC10022F00010001 |
土地使用权面积90㎡/房屋建筑面积179.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该宗宅基地另有超占面积5.42 平方米。 |
登记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澄溪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