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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6-01520 [ 发文字号 ] 202609030280ZJYS0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9-03 [ 发布日期 ] 2026-09-0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1

周*门

垫江县普顺镇红岩村*组

房地证305字第2010060****号

周*门

2026-09-3

发布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周嘉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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