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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6-01533 [ 发文字号 ] 垫规资坪山示〔2026〕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规划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461316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何*凡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组

2010230****

何*勇

2

罗*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坪山镇古佛村*组

2010211****

罗*

3

王*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三溪镇青龙村*组

2010240****

王*箭

4

汪*生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组

2010211****

汪*祥

5

盛*会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坪山镇大坪村*组

2010210****

陈*

6

蔡*贵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垫江县坪山镇百兴村*组

2010219****

蔡*明

 登记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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