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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6-01538 [ 发文字号 ] 202609040280GXYS0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1

张*明

垫江县桂阳街道永兴村*组

城南-永兴-*-**

张*明

2026年9月4日

发布机构: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桂溪规划自然资源所

2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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