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19-114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9-06-14 |
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拘留所、戒毒所)方案调整的公示
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拘留所、戒毒所)方案调整的公示
垫江县公安局相关利害关系人:
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居委,建设单位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业主在三所一队迁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拘留所、戒毒所不符合当时立项条件未能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资金,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拘留所、戒毒所缓建。现建设业主为了节约建设资金,将拘留所、戒毒所办公楼整合到看守所办公楼三楼办公(取消拘戒所办公楼建设),保留拘留所、戒毒所功能用房及监区。现建设业主申请对依法审定的建设项目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取消1#拘戒所办公楼建设;2#拘留所、戒毒所功能用房及监区由1层调整为1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由2092.52调整到2588约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2092.52调整至2313约平方米,建筑位置、轮廓线进行了调整。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由20126.74平方米调整至17850约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9761.88平方米调整至17850约平方米,容积率由0.29调整至0.27。调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满足用地规划许可。
现对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19年6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及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修改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垫江县公安局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桂西大道南段218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谭树林 尹传迪 联系电话:023-74512133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
一、总平面图(调整前)
二、总平面图(调整后)
三、建筑平面图(调整前)
四、建筑平面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