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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0-004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垫江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K01-08-1/02地块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原因: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全县商业商务地产去库存,结合垫江商业商务建筑存量的实际情况,降低K01-08-1/02地块的商业比例,优化城市规划用地结构,特开展本次控规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137-2011);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6、《垫江县城市控制线详细规划》。

修改内容:K01-08-1/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用地(B1R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密度由不得大于40%调整为不得大于35%,其余规划内容维持不变。(详见下图)

编制单位: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4、垫江日报社,5、项目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200617——20200623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垫江县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邮寄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5、咨询人:李波、周松平。6、咨询电话:7468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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