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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MB1676168M/2020-009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垫江县澄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E5地块修改批前公示

    申请单位:澄溪镇人民政府。

修改原因:解决澄溪镇在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等方面遗留历史问题,娅鑫公司现状已建成厂房局部占用了原控规中规划城市道路,特开展本次控规修改。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137-2011);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6、《垫江县澄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内容:1、将E5地块西北侧规划城市道路取消,E5地块中各小地块相应调整范围边界,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各项指标与原地块指标一致;2、调整E5地块东北侧道路宽度;道路红线宽由16米调整为24米,路幅由4+8+4米调整为5+14+5米,调整后道路东北侧道路红线不变,西南侧拓宽。

编制单位: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澄溪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2、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4、项目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201016——2020111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邮寄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5、咨询人:李波13983990847、韦宇1585604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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