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1-01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8-31 |
垫江县炭黑厂家属院3栋1单元增设电梯的公示
垫江县炭黑厂家属院3栋1单元增设电梯的公示
炭黑厂家属院3栋1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炭黑厂家属院3栋1单元位于垫江县桂溪阳街道炭黑厂家属院内,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垫江县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单元业主向我局申请对现有住宅增设电梯,通过对申请资料的审核及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小组现场踏勘,拟具备增设电梯的条件。现将书面申请、增设电梯示意图、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0年9月2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及小区主出入口
(炭黑厂家属院3栋1单元)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1年9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桂西大道南段218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84659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7日
一、书面申请
二、授权委托书
三、业主书面同意意见
四、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