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4-005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7 |
洺玥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重庆市垫江县丰厚实业有限公司、财信.洺玥府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洺玥府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明月大道西侧,长安大道与明月大道交汇处。县政府对项目南侧A1、A2号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土地收回后,项目用地面积为142973.07㎡(214.46亩),计容面积为170972.51㎡。由于市场发展较快,为了满足业主对住宅品质的要求,同时因项目用地面积变化,垫江丰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A地块和BC地块二期未建部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向我局申请调整设计方案,现将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总平面内容:(1)项目用地面积减少,原设计A区车库出入口及消防车行出入口不满足要求,在53#楼、54#楼之间增加车库出入口,在54#楼、55#楼之间增加小区消防车行出入口。(2)因消防规范调整,BC地块在40#楼与42#楼之间增加小区消防车行出入口。(3)29#楼由一个单元调整增加为两个单元,所处区域建筑平面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2.优化未建部分楼栋户型设计:(1)取消部分建筑跃层设计,统一为标准层户型。(2)优化部分建筑户型及内部房间功能布局。(3)18#楼、56#楼调整为新增户型。
3.优化地下车库设计:(1)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减少,无法满足人防布置需求,项目人防设计调整为异地人防。(2)调整项目未建部分地下车库平面布局,调整后停车位指标符合出让条件配建要求。
4、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出让条件要求。
公示单位:垫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公示地点:项目售楼部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方案调整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
邮编:408300 联系人:尹老师 蒋老师 咨询电话:023-74511133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