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04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
丹湖时代城建设项目第三次方案调整公示
重庆市亿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丹湖时代城建设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丹湖时代城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牡丹湖南侧、长安大道和明月大道交汇处东南侧,建设单位为重庆市亿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已完成一期、二期部分楼栋建设。根据现状桂西大道南延伸段道路线型,同时结合高品质住宅需求,现对二期未建部分楼栋(原方案27#-31#楼、34#-35#楼)的总平面布置、户型及对应地下车库进行调整。
申请调整的内容:1.原方案27#-31#5栋高层住宅调整为27#-33#7栋立体绿化住宅;2.原方案32#、33#2栋联排低层住宅调整为42#-48#7栋独栋低层住宅;3.原方案30#、31#楼裙房商业调整为32#、33#楼裙房商业;4.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拍挂要求。
公示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
公示地点:丹湖时代城售楼部(垫江县桂阳街道长安大道南侧)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205窗口。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调整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
邮编:408300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23-74511133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